ZembLa Under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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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Summer Time Take 5 - [一听]
Hope Friday we'll in love
我一直喜欢星期五。以前是因为星期五意味着走出城堡监狱般的学校,走到海边去,坐透明车顶的双层车回家,度过两天的放风假期。后来是因为楠送了我一盘自制磁带,我听到了The Cure的Friday I’m in love。The Cure是个风靡一时的青少年乐队,这是我变老后才知道的。尽管从大学后我就几乎没有再听过那首歌,它还是伴我度过许多快乐和不快乐的星期五,以及从星期一开始的,对星期五的殷切期盼。
短暂的工作过,更加明白星期五的可贵。短暂的自我解放之后,我本已经失去了时间概念,星期一跟星期天都没有不同,但星期五,还是一个快乐的日子,永远值得期盼。虽然我事实上每天都在放假,虽然星期五到了,也并没有更美好的星期六和星期七的到来。这一天和那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还是习惯性地期盼星期五,因为在星期五,有那么多人会唱起这首歌,有那么多人也许可能说不定会Fall in love。
昨天偶然看到中学时代一个朋友的Blog。看到她在写,她喜欢星期五,因为这一天她期盼着放学,独自到海边去看那些自由快乐的人,更因为The Cure的Friday I'm in love。她说,是楠楠的磁带让她认识了这首歌。每到星期五,它为她带来兴奋感觉,虽然这么多年,她始终是个有抑郁症和自虐倾向、沟通障碍的小孩,从未真正地恋爱过。
那盘磁带是楠楠送给我,我又送给她的。
现在听它,我只想说:真他妈的年轻啊!
那时候,每一个日子都有它的表情。就像兰波给每个元音都涂上了颜色。
希望不管我们有多老,都能像个青少年,在星期五享受爱,梦见爱。
Friday I’m in love by The Cure
I don't care if Monday's blue
Tuesday's grey and Wednesday too
Thursday I don't care about you
It's Friday, I'm in loveMonday you can fall apart
Tuesday, Wednesday break my heart
Oh, Thursday doesn't even start
It's Friday I'm in loveSaturday, wait
And Sunday always comes too late
But Friday, never hesitate...I don't care if Mondays black
Tuesday, Wednesday - heart attack
Thursday, never looking back
It's Friday, I'm in loveMonday, you can hold your head
Tuesday, Wednesday stay in bed
Or Thursday - watch the walls instead
It's Friday, I'm in loveSaturday, wait
And Sunday always comes too late
But Friday, never hesitate...Dressed up to the eyes
It's a wonderful surprise
To see your shoes and your spirits rise
Throwing out your frown
And just smiling at the sound
And as sleek as a sheik
Spinning round and round
Always take a big bite
It's such a gorgeous sight
To see you eat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You can never get enough
Enough of this stuff
It's Friday, I'm in loveI don't care if Monday's blue
Tuesday's grey and Wednesday too
Thursday I don't care about you
It's Friday, I'm in loveMonday you can fall apart
Tuesday, Wednesday break my heart
Thursday doesn't even start
It's Friday I'm in love -
2009-07-02
Summer Time Take 4 - [一论]
保罗克利是个魔法师
我一直都想谈谈Paul Klee。其实我认识他并不久。但自从我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小说家,一个哲学家,一个音乐家,一个孩童,就一厢情愿地生出与他是老相识的错觉。
Paul Klee是个画家,出生于1879年12月18日,射手男,比我大103岁零一天。在包豪斯教学,与浪漫主义作家诺瓦利斯是好朋友(说明他品味很好)。在思想上,他彻底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原初。画风上,他回到了原始壁画和儿童涂鸦。
他的画尺寸都不大,但数量极多。二战时被希特勒当做“颓废艺术”毁掉百余幅,还是有近千幅传世。他喜欢在画作中设置抽象小主题,比如数字,字母。《R别墅》、《R街》、《有B字母的构图》、《有E断片的水彩画》中,细心的看客仔细搜索,处处可见字母踪迹,饶有趣味的图画里,字母是构型原则。这并非趣味图画或猜图游戏,而是一种一以贯之的哲学,看世界万物的绝对方式。可以视作小主题变奏曲,也可以看做一种隐晦地讲述世界秘密的故事。
纳博科夫有个短篇,叫《符号与象征》,讲一个天才小孩子,从世界万物中看出不断重复的符号与命运的象征来。这些符号与象征并没有传达明确的讯息,也正因其可任意解释的不确定性,使他的头脑沦为疯狂。事实上,纳博科夫所有的小说都有这种倾向。头脑过分敏锐,觉察到命运的法则,试图与之角力,最终导致悲剧。《符号与象征》,可以看做是对这种危险倾向的警示。
Klee有这种倾向,他仿佛就是那个故事中的孩子。或者说,那简直不是一种倾向,而是一种鲜明的态度。创作成熟期,他好像又一次彻悟,开始执迷于画精灵,临死前,他画了一个天堂的天使。然而他画的最多的,是有魔力的平凡小事物。比如花园,比如山上的城市,比如煤气灯,比如夜空,大海,小狗,鸟,鱼。
人们说,Klee笔下万物有灵——鱼类有善心,鸟类有理性,植物有梦幻。这样的表述并非空穴来风。在那个浪漫主义盛行的时代,神秘主义和万物有灵有许多信仰者。诺瓦利斯用诗歌将这些表现得疯狂玄奥,爱伦坡把它带向了象征主义。我最喜欢的一幅画,叫《鱼的魔术》。它戏拟造物主,在这幅画里,每一个细节里都住着上帝。
我不知道Klee启发了多少画家和诗人。著名的方块、直线条、点、平涂、泼洒……爱好者们,都创立了各自名头响当当的派别,看得人云蒸雾罩,他们都是Klee的孩子。但Klee却不属于任何一个流派。刚刚入行时,二十岁的他甚至连同时代的莫奈、梵高、毕沙罗、高更、塞尚等印象派大师一无所知。成为大师之后,他也始终处于孤绝的状态中,与沙龙团体无缘。真正伟大的那种艺术家是不可划分的。他们注定不被同代人理解,注定要将无穷宝藏深深埋藏,等愚钝后人慢慢挖掘,领悟,生出徒子徒孙。
我是看到Klee的画并稍稍懂得之后,开始想要去写点什么的。看Klee的画,大卫林奇的电影,纳博科夫的小说,看得太仔细,想得太多,容易陷入精神分裂般的迷惘。那也许就是依稀看清命运的形状,洞悉世界的秘密之时,那种觉察被愚弄后的窘迫,却又迫切想要探索真相的兴奋感觉。
Klee的画需要阐释,召唤批评。如若不带一副理性头脑去看,那些迷幻的色彩,奇想的线条,至少也能激活你的想象,让你做出好梦来。我买不起Klee的画,连买个画册都要左右掂量(国内的画册都没有好的阐释者),但最近这段时间,我每天都要换一张他的画,用来做电脑桌面,手机壁纸。用这种方式欣赏名画,充满讽刺意味,堪比用劣质MP3甚或山寨手机听古典音乐,人神共愤,却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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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夏天是变成好姑娘的季节
最近总是六点钟醒,今天也不例外。一觉醒来,发现做了很多梦。其中一个梦是买到了鲁羊《亲切的游戏》,发现印刷非常糟糕,糟糕到类似彩色卫生纸的程度。。。然而我还是从彩色手纸的褶皱里看出了歪歪扭扭的文字,崇敬地不行。这就是盲目崇拜啊。
然后一个梦是跟一个小男孩一起坐火车。火车摇摇晃晃颤颤巍巍哆哆嗦嗦,没有窗帘,总是与其他火车擦肩而过。最耻辱的事情发生了。小男孩向我表白。我大叫:你也不看看自己才几岁!然后就被气醒了。
也许我身体里的晶体是个小男孩。这种假设我可不能接受。
最近我的生物钟非常的准。老天的生物钟也非常的准。我每天六点起床,下午两点睡觉。老天每天在我睡午觉的时候打雷下雨。五点钟的时候,天就晴了。一边艳阳高照一边打雷下雨。五点半走出门开始慢跑锻炼,顶着最后几滴雨,五分钟之后,雨彻底停了。他真好,每天都在下午洗干净空气,好让我尽情呼吸。
邮差也很准。同时收到小均老师寄来的报纸和米卡老师寄来的新书。我对这两样东西都特别有感情。这是最温暖的一次发文经历。所有的未曾得见的朋友都在报纸上相遇了,谈论着同一个人,同一本书,同样的秘密。开心就好。他说。
还有,猫王真好听。pete seeger真好听。marianne faithfull百听不厌,这个女人老而弥坚,不知是什么把她的声音变成那样,我爱死了她的老声音,听着听着就要哭出来了。想起几年前,你说讨厌老女人的声音。我到现在还记得。为了这个,我不能原谅你。
另外,我还做了史无前例继往开来的香蕉木瓜牛奶西米露。另外我还穿了裙子,留长了头发。走在路上,连蹦带跳,俨然已经是个好姑娘了。 -
没事儿的时候,跟米卡聊天。他:你在干嘛?我:我突然有点忧伤。他:晚上我一个人吃烧烤的时候已经忧伤过了。
哈哈。今天我要写点儿温暖的东西了。温暖得就像一只灯笼。一盏煤气灯。
我喜欢灯笼,想像自己打着灯笼找男人的样子,那一定是个黑人。说不定我要找的那个人不住在男人的身体里,说不定TA是个女人呢。谁知道呢。有时候,我觉得TA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我家那只狗狗呢。狗狗是女性,甚至也不属人类。但我觉得自己爱TA的感情已经超出了某些人类。TA是我见过的最顽劣的狗狗。也绝非名门之后。每当有人问我TA是什么“品种”,我就对他们说:杂种。狗狗不是一朵花,一棵树,如果有人问我一朵花一棵树是什么品种的话,我兴许还会好好想想,告诉他。
干吗要打着灯笼找男人呢?我简直不需要一个男人。芬雷说我帮他实现了一个愿望。从小,他就盼望着他们家那台电视机里的新闻联播闭嘴。跟我一样。他说,新闻联播真的被我掐掉了。真好。
我把新闻联播掐掉了。
可是我看到了灯笼,煤气灯,摆满植物的露台。两个人一起写的博客。可是我在夏夜街道遛狗,唱起了MAO的Forever is shit。
我没有错过什么幸福。能发生的关系都已经发生了。什么也不缺少。如果我能把“他”从我身体里找出来,挤出来,释放出来,蒸馏出来,结晶出来。让“他”陪我玩儿。我们那么有趣,怎么也玩不厌。TA是我身体里的晶体,我一定可以很爱TA,TA也爱我。我们分开了比死还痛苦。在一起痛苦了就去死。就像豆小姐那样。我就真的什么也不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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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谢绝追捕。 - [Language is a virus]
Michael Jackson:童年长达五十岁
中学的时候在班上,有个特别喜欢Michael的人。普通同学视他为异类,异类同学却不拿他当自己人。那时候,我们的偶像是Kurt Cobain,Jim Morrison,收音机头,地下丝绒。这个喜欢Michael的人,没有异类同学那么摇滚,也不把普通同学看在眼里。嘿,你最喜欢的rocker是谁?他拿出钱包,打开,晃晃那些色彩斑斓的照片,发音标准而口吻庄严地说:Michael Jackson。我们背过身,强忍住笑。Michael Jackson!那个过气儿明星!那个俗气大流行!那个恋童癖!那个换了白人皮的黑人!嘿嘿!
大学时,有回偶尔看了眼电视。80年代的流行金曲。一个台湾歌手留着爆炸蓬蓬头,戴大墨镜,套一条紧身喇叭裤,一身鲜艳亮片儿,边唱边跳。声如童音如银铃,跳的是婀娜多姿的太空步,随着阴阳怪气的音乐,每个脚趾头都在变幻着它的舞姿。哇!他是怎么做到的?简直是换了黄人皮的Michael Jackson!对于错过了那个时代的80年代生人来说,那个时代的时尚已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奇观。而这个奇观的缔造者,就是Michael Jackson。
我们已经无从触摸那个永远逝去的时代了。那时候的Michael还是黑色的,比他的兄弟们白很多,相貌也是黑人中的佼佼者。他唱歌跳舞,看上去很快乐。然而青葱岁月过去了,Michael有了新的玩具,新的王国。他的皮肤越来越白,比白人还要白。他不承认那是漂白的结果,说只是多涂了几层白粉儿,用来遮盖白癜风。没人信。他的脸始终在表演没完没了的变形记。全世界都在等着他的鼻子往下掉。他长得越来越奇怪,乌黑的飘柔秀发,雪白粉肌,烈焰红唇。扭腰送胯,妩媚一笑,站在麦姐儿身边,俨然一对好姐妹。人们喜欢谈论他的同性恋,臭名昭著的“娈童案”之后,他成了全世界小男孩儿的敌人。我们也终于知道,这个左右世界流行风尚的富可敌国的国王,原来是个没有丝毫安全感的乞儿,这个给全世界带来快乐的人,原来是个最不快乐的人,这个最有童心的大人,原来是个没有童年的人。我们知道他有只猩猩,爱它胜过亲朋。我们知道他让玩具小火车全天候地轰隆隆才能安心,就像孩子习惯听到母亲洗衣服的哗哗水声。他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孩子,白日梦想家。建一座梦幻花园,就以为自己真是Neverland上不用长大的少年彼得潘。打开大门让孩子们进来玩耍,就像那个拥有美丽花园的大巨人。可他又长了双剪刀手。他去拥抱他们,他们哭,他们疼。
Michael是我知道的第一个拿自己做实验的人。他是我见识过的最有想象力的音乐家。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小散文。极少数人的一生是一首长诗。许多人的一生是小说。他们之中的少数,写的是跌宕传奇。Michael是个传奇,也许是最后一个。他是个黑孩子,流行之王,早慧天才,音乐家,罪犯,恋童癖,慈善家,疯子,梦想家,奇情异想的太空人。他是性感之人,美丽之人,惊天大笑话。他是这个畸形时代的牺牲品,也是这个奇异时代的勇敢大英雄。
没有亲眼看见的东西就不是真的。传媒时代磨练着我们的警觉性。我怀疑他是否真实地存在过。恐怕他自己也不能确定。谁也无法说清真相,谁也无法描述一个真实的Michael Jackson。也许他那位执迷于造星工程的父亲能够。是时候让他坦白一切了。也许他的前妻们能够。是时候让她们控诉一切了。也许他的孩子们能够。是时候让他最爱的人们讲出一切了。我期待听到他们谈论一个我们完全陌生的Michael Jackson。也许他们会告诉我们,他是个受伤之人,孤独之人,受辱之人。天才,怪物。儿子,丈夫,父亲。长不大的可怜孩子。媒体炮轰之中勉强求生的倒霉蛋。一个随时可以崩溃的人。撑到50岁,已经足够幸运。那将是个平凡的故事,是神话的破碎,传奇的悲伤结尾。可是,即使如此,那个平静离开的人也会皱眉微笑,厌恶而怜悯地看着我们。他和猫王、John Lennon、Jim Morrison、Janis Joplin、Jimmy Hendrix们在一起了,他们摸他头发,打他屁股,弹他脑门儿——嘿!孩子,你也来了!
他活得比他们都长,童年却长达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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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TT编辑后出现在《新京报》,6/30。这样,我不但成了一个写时评的人,还成了一位音乐编辑。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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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麦扣是媒体炮轰的牺牲品,人们简直已经忘了他是个音乐家。看不懂我的意思就算了。听他的歌儿去。不幸被我恶心到的人,就不要来恶心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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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寻找纳博科夫的正确方法 - [一论]
又可以更新了……谢谢小均老师帮我买报纸:)
又:谁要想给我留言,麻烦使用能让我看懂听懂的语言。我来自地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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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布赖恩•博伊德(Brian Boyd)
副标题: 俄罗斯时期(上、下)
isbn: 7563383360
书名: 纳博科夫传
页数: 820页
定价: 66.00元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 刘佳林
装帧: 165*230
出版年: 2009年7月给大师立传,是个冒险的活儿。看看马克斯•勃罗德吧。对于他对卡夫卡大师做的一切,昆德拉代表作家向传记作者、评论家、普通读者喊出心声:天哪,一个人竟可以如此爱一个人,却又如此不懂他!!!又如:海明威的风格越是简约,他的评论者就越是罗嗦。“被背叛的遗嘱”这个血淋淋阴惨惨的控诉,就献给这些不受欢迎的好事者。
关于书的书,后一个书总不如前一个好,正如林黛玉的扮演者总是各有各的丑。给大师画像?首先得是与之比肩的大师才行。
是谁这么想不开?胆敢为纳博科夫立传?想想可怜的安德鲁•费尔德吧。为了向心中的大师致敬,费先生人生的好时光耗了大半,却不幸生得一副愚顽头脑,只赚得大师追着喊打。
有个叫做布莱恩•博伊德的爱尔兰人,就做了这么一件冒险事儿。历时十年,循着纳博科夫跨越整个北半球的足迹,怀揣作家作品中所有的小细节小鬼魂小谜语,写了一部两卷本的大书:《纳博科夫:俄罗斯时期》,《纳博科夫:美国时期》。意外的是,几十年来,无论普通读者、学者论家,还是纳氏之妻之子,都对这部书称赞有加。它已经成为读者们绕不开的一部“纳博科夫全攻略”或“纳氏宝典”。
从文体复杂莫测如万花筒的纳博科夫出版第一本诗集算起,纳氏评论史已经度过了近一个世纪。时至今日,“Nabokovian”(纳博科夫爱好者,或纳博科夫研究者)已经像“红学”“莎学”一般,成为一个固定词汇。而在中国,据Nabokovian之一、赫鲁晓夫的孙女赫鲁晓娃说,纳博科夫在“北京和上海享有通俗文化明星一般的地位”。资深点的读者知道他是玩弄戏法和读者的文体大师,陌生点的读者只知洛丽塔,但几乎所有没读过纳博科夫的人都晓得“小萝莉”是什么。
在我国一部分读者还在用“情色大师”、“异色作家”来指称纳博科夫,另一部分读者还在为他小说中那些云遮雾罩的叙事罗网晕头转向的时候,西方的Nabokovian们已经在正襟危坐地交流纳博科夫教给他们的一切。厄普代克、格林、库切、帕慕克、大江健三郎、波德里亚……文坛巨匠群中,纳博科夫的感恩者和致敬者可以列一个长长的名单。大师对大师的解读往往掺杂着误读和夫子自道,而学者们做算术题一般条分缕析的路数又让普通读者敬而远之,更何况,以一副愚顽头脑贻笑大方者,这个世界多的是。博伊德站在何处?
《纳博科夫:俄罗斯时期》的中译本终于姗姗来迟。它从纳氏的家族历史与完美的童年写起,到一家人踏上美利坚国土前一刻结束,在时间段上与纳氏唯一一部自传回忆录《说吧,记忆》刚好重合。纳博科夫虚实相间欲与还休的记忆不曾说出的,博伊德替他说了下去。纳博科夫的读者们不曾读懂的,博伊德替他们读了出来。在这部书中,他重拾纳氏抖落的回忆线头,通过无数次对纳氏亲人朋友的采访,对其所有居住地的实地考察,以及对迄今未公开的作家私人档案材料的查阅,精确复制了纳博科夫在圣彼得堡、克里米亚、柏林、巴黎的生活场景,并在文本细读上做足功夫,发掘其创作中包含的哲学、道德与美学内涵,带领读者一路蜿蜒而行,找到其生活与创作的奥秘与真谛。替人读书这样一个活儿,博伊德做到了极致。
那么,这到底是讲故事讲八卦的作家传记,还是一本正经的文学评论?作为一名资深Nabokovian,博伊德有幸同时兼备学者的智慧、深刻与严谨,小说家的策略、技法与文体,散文家的幽默从容、活色生香,显然,他是个大受欢迎的才子型学者。更重要的是,除了对纳博科夫的热爱与懂得,他还与之共享了一种相近相惜的风格。他孜孜以求,终于找到纳氏思维的风格,看万事万物的风格,文笔的风格,并在自己的著作中继承了这种风格。这一点,正是纳氏本人在一本关于寻找作家踪迹、发现作家灵魂奥秘的仿传记体小说《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中一再强调的。也许,博伊德就是纳博科夫毕生期待的那个能够解开所有典雅谜题,接住所有刁钻发球,画出蝴蝶翅膀上所有彩色纹理,最终气喘吁吁爬到山顶并与他紧紧相拥的“优秀读者”,最适合也最有资格谈论纳博科夫的那个人。循着博伊德骑士开辟的道路,我们走遍罗网密布的文本丛林,沿途遇到了一个俄罗斯老贵族,一个少年风流的英俊男子,一个为生活而艺术、为艺术而生活的文艺青年,一个追求审美狂喜与个人幸福的天才,一个温柔敦厚的道德哲学家,一只流亡的孤鹰,一个大师。拨开重重雾霭,我们与博伊德一道,寻找着一个真实的纳博科夫。
200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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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可以更新啦!关键是,涂涂给它改了名字。挺好。秋天一起吃甜甜的晒着星星长大的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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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的故事
梦想家彼得
ISBN: 9787305056963
页数: 241
定价: 20.00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9.05
第一次读《梦想家彼得》的时候,很不安地想到上个月看的《失物之书》来。翻查版权页,不安才得平息。《失物之书》是2006年的作品,距《梦想家彼得》已有12年的距离。我相信,《梦想家彼得》会生出许多的作品。就像奥维德的《变形记》生出了整个西方文学史。
于是我安心地向前看。向前130年,看到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镜头探向更深远处,我们遇到了古罗马大诗人奥维德的《变形记》。回过头来,打开眼前这本小书,打开封面那只穿绿衬衫的英俊大黑猫的体腔,我们从引自奥维德的题记开始:我是想讲讲身体变成别种形状的事。
正如作者麦克尤恩所说,变形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千百年来,变形承载着诗人的梦想,令无数梦想家深深着迷。卡夫卡的《变形记》是所有变形中最蛮横的。主人公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没有理由,没有过程。可视作古罗马《变形记》的现代续集。于是马尔克斯就有了充足的理论支撑: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理直气壮地让俏姑娘抓着床单升了空。我以为,变形这桩事,还属卡洛尔干得最漂亮。爱丽丝跌入洞中,立马见一兔子匆匆忙走过,嘴里念叨着“迟了迟了”,读者的视线也就不由分说地被牵着疾走。爱丽丝只需“假装”镜子“像薄纱一样柔和”,镜子就像雾一般消散,打通了两个方向相反意象相同的世界。没有掉进奇境、走入镜中的爱丽丝,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纳博科夫这些所谓的后现代大师得多费不少心思。
我偏爱有变形场景的故事,有意收集,甄别,比较,并以此判断作品的优劣。《梦想家彼得》在这方面做得很好。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的书,写的是一个最招人喜欢的白日做梦的孩子,用的是孩子们最熟悉的材料。写得节俭结实,七个故事,七个梦的镜头,一周七天,每天一枚,劝君少食多餐。
第一天,缺胳膊少腿的玩具娃娃走过来拧下小彼得的胳膊腿,你得留神原来有腿的地方还剩下一根弹簧,触目又惊心。第二天,彼得拉开大猫的胸腔,就像拉开一只皮包拉链。爬出自己的身体,就像脱掉一件衬衫。走进那扇猫体的门很舒服,就像套一件旧羊毛衫。当我们目睹那只猫的粉色灵魂走了出来,走入彼得的胸腔,替他去上学写作业,而身穿猫皮囊的小彼得则勇敢地替年迈的老猫打败了猫中壮年恶霸时,你得为这个交换躯体的游戏准备好一滴眼泪的代价。白日梦人人都做,如果只被允许做七个,我很高兴看到麦克尤恩把这个梦赐给了一只有尊严爱冒险的老猫咪。
《梦想家彼得》又逢迎着我们小小的邪恶。谁没想过让爸爸妈妈和讨厌的小妹妹彻底消失呢?如果你还是个十岁的怪小孩?“消失膏”就这样被彼得发明了。童话里总有些阴暗可怖的东西,奇怪的是,几乎没有人想要去改改它。不知多少小孩被《小红帽》里的狼外婆吓到,反正我是其一。希望那个只有头部涂了“消失膏”的妹妹“像只没头的小鸡一样乱跑,挥舞着她变短的胳膊”时没有吓到你和你的孩子……
犹太作家辛格曾说,能留下的是故事。经过一个世纪的形式实验,小说家个个手艺炉火纯青,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回过头来,向老先知老祖母学习老老实实讲故事。讲好故事是头等大事。王小波不也说过:“先把故事写好看了再说,别的就管他妈的”?麦克尤恩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七个故事轻薄短小,大人小孩各取所需。孩子收获乐子,大人收获哲思,梦想家们收获的是一双自由翅膀,于爱、死、痛、理解、灵魂……这些永恒的洞穴中自由穿梭。对于深奥的主题,千年前那本神奇的《变形记》作者并未提及,他说自己只想讲讲身体变成别种形状的事儿而已。正是因此,它变成了一本能被所有人种民族从小读到大的神话。古典作家有大智慧,他们晓得要给后人留下最广阔的阐释空间,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好小说总是好童话。作为一本给孩子看的大人书,亦或给大人看的孩子书,我以为,《梦想家彼得》师法古典,味道纯正,正是一本适宜置于《变形记》和《爱丽丝漫游奇境》旁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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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Summer Time Take 3:白白,麦扣杰克逊 - [Language is a virus]
白白,麦扣杰克逊
这个夏天据说热得很快。不过因为海洋气候,我今天才感觉到。身体里头还是凉的,就已经在冒汗了,风有了热度,冒汗的皮肤下的肉显然还没热透。
这些天我已经变了个好人儿。看了许多书,写了很多字,看了很多画,每天晚上喝一罐冰啤酒,听着年轻的歌儿。Do u believe in Magic in a young girl's heart?想起小时候的夏天夜晚,那些美妙的海滩摇滚音乐节。海滩,音乐,以及意味着无数有趣人物的节,这几个字眼儿加在一起,构成了我最辉煌的记忆。我不确定它是否真的在我眼前发生过。我一定喝了不少啤酒,我一定从里到外热透了,我一定跑到黑蓝的海水里跟他们一起唱过几首歌。Magic in a young girl's heart就是从那里诞生的。从此之后它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这些天,我写了个小说,关于整容和漂白,关于魔力。里面提到了麦扣杰克逊。今天早晨我知道,他死了。
他是我知道的第一个拿自己做实验的人。我怀疑他是否真实地存在过。恐怕他自己也不能确定。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小散文。极少数人的一生是一首长诗。许多人的一生是小说。他们之中的少数,写的是传奇。也有人,写了一本低俗肮脏的法国小说。麦扣是个黑孩子,大明星,天才,罪犯,恋童癖,慈善家,他是拒绝长大的彼得潘,也是拥有美丽花园的大巨人,他是没头脑,但懂得高兴的人。他是这个奇异时代的畸形牺牲品,也是这个奇异时代的勇敢大英雄。亲爱的麦扣杰克逊,为了表达哀悼和敬意,鄙人的处女……作就这样献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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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Summer Time take2 - [Language is a virus]
第九人
前几天,你起个绝早喝杯红茶,打开音箱,听到Do you believe in magic in a young girl's heart,感到精神很好。该干点什么呢?那首歌不知怎么只能反复播放,CD机显然出了问题。听着听着,你有点儿烦了,为此你感到抱歉。你突然想,也许就这句歌词讲个故事也不错。Why write?奥斯特说是因为口袋里总有支笔。还有人说,比方说我,有个漂亮本子。或者,有首歌总在那里不停地唱。
又或者,你突然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每天天刚亮就睡不着,你不能吵着别人,也不想去跑步,总得做点儿什么,你抓起支笔胡乱写了起来,完全不知道你要写什么。
写了一会儿,你想,妈的,我怎么这么没劲儿!于是你打开播放器,复习了一遍Ed.Wood。你像从没看过它一样哈哈大笑,对了!今天你就是要做个如此这般的宇宙烂片王!你想起床头那堆侦探小说,为它们你付出了二十六个神经衰弱的白天,二十七个多梦失眠的夜晚。那都是上个月的事儿了。这个礼拜你已经成了个新人儿。午饭已经摆好,你已经想好了下午要做的事儿。写个自己的侦探小说。关于一只失踪的套套。房间里只有两个女人。是谁偷了那只过期的套套?昨天晚上它不翼而飞。疑犯三人,真凶是另外二人。侦探二人。遇难者八人。一场离奇血案用来惊天地。三桩旷世恋情用来泣鬼神。一个滑稽的弱智来做叙述人。你想着怎样才能让它更烂些,烂到泥里去,是被窃的套让人怀孕,还是套套自己怀孕?一定可以更烂些的,你睡着了,在梦里你完成了它,你打死了那个叙述者,他连话都讲不清楚,在他的故事里你是遇难者第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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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Summer Time take1—— 该睡觉的时候睡觉,该跳舞的时候跳舞 - [一说]
这个夏天还缺什么呢?我怎么也想不出来。道长说,登到泰山顶,一览众山小,是因为四周那些山丘太低调的缘故。什么也不缺。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绝顶美好的事情,而是什么坏事情也没有发生。
急性肠胃炎算不算坏事情呢?不能吃米粥以外的任何东西,要么加工到百分之六十的食物从下水道一泻千里,要么加工到百分之二十的食物从口中原路返回地表,扶墙缓行,冷汗淋漓,气喘吁吁,短短一周内变身纸片人,与千载难逢的公费旅行机会擦肩而过……我却没有觉得有多坏。小莉说,夏天刚刚开始的时候,发烧和肠胃炎都是排毒的好机会。于是我就信了。以及,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相信疾病和鸦片和性爱一样,都是天赐的与神秘相沟通的灵媒。由此才有了象征派,有了爱伦坡,兰波,波德莱尔。
虽然我什么也不是,但至少我被天赐了一个排毒的好机会。虽然据统计,我的人生有至少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用各种方式排毒。即使如此,我体内的毒并不比正常人少多少。
这个夏天什么也不缺。我满足得几乎要骄傲起来了。
大约半个多月前,我开始看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这真的是我看过的一本史无前例的励志书。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励志书。更加没有看过小说家的励志书。跟几个好朋友聊天,发现他们都在看,并且一致地发现了它励志书的本质。
他都谈些什么呢?其实就是一个坊间流传很久的村上作息时间表的内容部分。
早晨五点起床,跑步,坐到书桌前,有主意没主意都坐着,写点什么。接近中午时处理杂务,做点杂事。中饭后小憩30分钟。下午听音乐,看书。四点钟开始跑步,每天一万米,然后游泳,骑车。晚上9点前睡觉。每年参加一次马拉松比赛,转战世界各地。年纪稍老,开始专攻铁人三项。
就谈些这些。一步步踩在希腊炙热的道路上的感觉。看着皮肤沁出源源不断的汗水又迅速被日光蒸干被风吹干后留下的大盐粒的感觉。穿越秋季的纽约中央公园,听着Autumn in New York的感觉。跑马拉松时肌肉变成铁的感觉。跑着跑着,先是身体,然后是心,懂得了一点什么的感觉。就谈些这个。
从年轮上看,他已经是一个老人了。可是谁也不会以为他真的是一个老人。他的赛车上写着:18 til I die。他说,谁也不会至死都是18岁的。没有夭折的人,有看着自己一点点变老的权利。
32岁前,他过着你能想象的小说家的那种生活。醉酒,找女孩儿睡觉,开爵士酒吧,破晓时入睡,你无法说他是睡得太晚还是起得太早。突然有一天,他写起小说来。写的是青春。得了奖。从那以后,就专心做起了小说家。写小说是体力活。为了平衡,他开始每天长跑。长跑让生命有了节奏,有了消耗和盈入,有了产出。于是他过着隐士般的规律生活。这样,他成了一个跑者小说家。
跑者小说家这个种类,孤陋寡闻的我还知道一个——美国人约翰欧文。他写过很多荒唐的书。我和我妈都很喜欢。很多的性,很多的乱,很多的伤和死,很多的胡说八道。但里面的所有人,都在写,写自传,写小说。其中一本书叫《盖普眼中的世界》。盖普从小学摔跤,有天摔跤室来了一个小姑娘。他爱上了她。她是个小说迷,她对他说,除非他是个小说家,才有跟她在一起的资格。于是盖普就真的成长为一个小说家。他们结婚了。生了孩子。盖普不工作,专职写作,此外开始每天长跑。他会追车,连追一个马拉松的长度,为的是告诉司机不可在这个街区开这么快,因为这里生活着很多小孩子。看过这个故事,我就知道欧文一定是这样一个人,跑者小说家。在这方面,他和他的主人公是完全的重合。
村上君的励志书我还没有看完,但偷窥了一下后面几页。我惊奇地看到,村上说,80年代,他还是个青年的时候,想要翻译约翰欧文的书。他到纽约求见,但欧文说,他很忙,没空;不过,他每天早晨都到中央公园跑步;如果你也愿意一起来的话,我们可以在跑步的时候聊聊。于是,村上就每天早晨到中央公园和欧文一起跑步。秋天的时候,他们一定同时踩在长路上,听着Autumn in New York.几十年来,他们就这样各自跑到了今天,写到了今天。
村上的小说我看得不多,向来对风靡得发烫的东西有排斥反应。但这样一本书让我感动。这真是太美好了。也许许多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比如塞林格,他四五十岁时红得发烫,立马买了块地,在山上造个房子,过起隐居仙人的生活来。他照古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方法养生,说自己能活到140岁。但他好吝啬,不肯把140岁的小说家的秘诀告诉我们。相形之下,村上君是个多么慷慨厚道的人啊。谁不想炫耀炫耀天马行空飞扬恣肆的生活呢,钟摆般的规律生活会不会引人嘲笑?他不管,用十年,老老实实写出来。有什么谈什么,是什么说什么,没有深意,没有意义,十年也只谈了薄薄的一本而已。但我确信,对我来说,人生中有这一本励志书也就够了。
不过,他没有谈到生病的事儿。事实上,他很少生病。不能跑步的时候,只有下雨。
我多么想要看到一个经常生病的好人儿写的励志书啊。其实,它早就躺在书架上了。昨天,我拿起它,哇!原来他也会生病,也会神经紧张到胃抽筋,也会皮肤敏感,也会觉得自己很丑很丑很丑!他是谁呢?福柯?普鲁斯特?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道长?都是。这样,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你不是一个人。和招贴画上的大众明星相比,他们多么真实,多么触手可得,多么鲜活。既然这个世界上有这些个会讲故事,聪明,有趣,漂亮,坦诚,慷慨,能写会跑……的现成的多位一体的人存在,为什么不敞开了去爱呢?
















